1、检查工作。呆账核销后进行的检查,应将重点放在检查呆账申请材料是否真实。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,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,并且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进行处理和制裁。触犯法律的,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。
2、抓好催收工作。呆账核销是银行内部的账务处理,不视为银行放弃债权的行为。对于核销呆账后债务人仍然存在的,应注意对呆账核销事实加以保密,一旦发现债务人恢复偿债能力,应积极催收。
3、认真做好总结。做好呆账核销工作的总结,可以吸取经验教训,加强贷款管理,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呆帐核销的条件
1、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被破产,经过定清偿后,仍不能还清的贷款。
2、借款人死亡,或者依照《民法通则》的规定,宣告失踪或死亡,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,未能还清的贷款。
3、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,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,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,或者以保险赔款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。
4、经国务院专案批准的逾期贷款。
呆账核销必须遵循严格认定条件,提供确凿证据,严肃追究责任,逐户、逐级上报、审核和审批,对外保密,账销案存的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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